乌鲁木齐工商代办:不经营的前公司注销一般流程
1)在公司内部作出解散决议。公司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,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。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。自清算之日起十日内,书面通知登记机关、税务部门、劳动部门和银行。
(2)向工商局申请清算。一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到清算指南、清算报告书写格式、清算备案申请表等表格,办理清算组备案;其次,清算公告刊登在局方批准的报刊上;第三,准备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。
(三)办理国税、地税完税证明。
(4)完成清算和分配计划。首先,在清算公告三个月后,编制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资产清单;其次,制定清算分配方案;第三,清算组应当在清算期间编制清算报告、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账簿,并提交股东确认。
(5)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。公司法人资格的设立和消灭以登记为基础。清算程序完成后,公司的**债务只有在注销登记后才能消灭。
(六)注销公司所需时间:在公司注销过程中,通常会涉及到很多**部门,时间通常在半年以上。如果是**次,且对相关流程和材料不熟悉,取消时间会进一步延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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